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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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机汽学院时间:2022-10-11浏览: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0〕15号)、《关于下达2022年省属高校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鲁学助〔2022〕25号)和《青岛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修订)》(青理工校发〔2021〕68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制定《青岛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方案》,现将2022年度国家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严格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奖学金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认真组织评审,严格遵守评审程序和政策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4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5人。

三、申请对象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对象为学院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少数民族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青岛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修订)》中所列校内奖学金。

四、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具体申请条件:

1.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2.成绩表现等要求。参评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学业成绩排名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含10%)的,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参评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学业成绩排名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5%(含15%)的,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

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 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可放宽至30%(含30%),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认定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

“表现非常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 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文艺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五、评选程序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程序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公开答辩、学校公示审批、发放等环节。具体程序如下:

1.提前告知

奖学金评定工作开始前,做好政策宣传。提前告知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和评选程序、评选要求。

2.个人申请

学生自愿向学院学生奖学金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按照评选要求提交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学习成绩及获奖情况等均为2021—2022学年取得。截止时间:10月11日18点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但只能获评其中一项。

3.学院初审

对申请学生基本情况,辅导员对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科技创新、社会活动和文体活动以及日常表现情况进行真实性审核。学院学生奖学金工作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复核,综合考虑学习成绩、学科竞赛、专业分布等情况,按国家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分配名额”(9人)的1:2至1:2.5的比例评选确定国家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答辩人选。

4.公开答辩、公示

总分100分,基本情况80分,包括一专业学习,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主动性强,四六级通过情况;二科技创新: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在科技竞赛、专利申请、学术论文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三社会活动和文体活动,担任各级学生组织职务,工作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活动,政治素质高,表现积极,能够起到榜样作用。现场表现20分,答辩限时3分钟,PPT内容充实效果好,仪容仪表简洁大方,语言表达能力强,回答问题流畅清晰。

答辩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国家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共同排名,在符合国家奖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得分高低确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推荐人选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并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学校公示审批

学校学生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学院上报初审名单,组织校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6.材料上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整理国家奖助学金各类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

7.证书和奖金发放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评审、公示等情况,完成奖学金证书和奖助学金资金发放工作。

六、奖励形式

1.国家奖学金,额度为8000元/年,每学年评审一次,学院公开答辩评审,一次性发放,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山东省政府奖学金,额度为6000元/年,每学年评审一次,学院公开答辩评审,一次性发放,颁发省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

 

附件:

1.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doc

2.    附件2: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