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5234 ,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本学科培养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文化素养、工程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所需的数学、力学等自然科学理论与知识,具备车辆工程的基础理论、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对外技术交流能力;了解车辆工程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动态;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从事车辆学科领域的科研开发、工程应用、教学或承担专门技术和管理工作的能力专业技术人才。
二、研究方向
1.汽车电子控制与电动汽车技术:燃料电池混合动力汽车动力系统建模、仿真及控制;电动汽车控制关键技术研究;电动助力转向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等。
2.车辆系统动力学:路面/轨道车辆动力学性能分析和操纵稳定性控制,汽车能量再生及智能悬架技术,电动汽车集成控制算法等。
3.车辆NVH与安全技术:车辆噪声与振动控制,车辆声学材料与结构及摩擦新材料,车辆碰撞、侧翻,车辆轻量化和乘员安全性,汽车关键总成零部件虚拟设计及多学科仿真分析,电动车桥设计控制及仿真,军工和大型工程等项目结构仿真与声学计算及模拟。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优秀者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提前毕业的条件见附件1规定。学习年限为2.5-5年。
四、培养方式
1、研究生入学一个月内,导师应按培养方案要求,按照因材施教原则,制定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提交教研室(研究室)审查,经院系领导批准后送交研究生处备案。
2、政治理论学习与经常性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和理想教育相结合,除安排学习必修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外,还要加强形势、政策、理想、法纪、道德品质和爱国主义教育;积极组织研究生参加公益劳动和各项社会政治活动。
3、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
4、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专业实践主要在产学研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基地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完成。
5、采取责任导师制。逐步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是校内导师、一位是来自企业的技术或管理专家任导师。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进行指导。校内导师是第一导师,对培养质量全程负责。
6、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校内、外教师共同指导下进行。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实践环节。
7、积极开展体育锻炼,经常组织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引导研究生培养和发展正确的兴趣爱好,强化自身道德修养。
五、学分要求、课程设置及必修环节
1、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应修学分总数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低于25学分(学位课不得低于17学分,非学位课不得低于8学分);非课程学分包括科学技术前沿报告与学术研讨1学分,论文开题与中期考核1学分,综合能力提升1学分,专业实践4学分,共7学分。
以跨学科或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必须补修2门本专业本科生必修课。补修本科生课程成绩必须合格但不记学分。
2、课程设置
见附表-车辆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表。
3、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包括:专业实践4学分,科学技术前沿报告与学术研讨1学分,论文开题与中期考核1学分,综合能力提升1学分,审查或考核通过后计入学分。
(1)专业实践(4学分)
车辆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专业实践,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时间不少于1年,考核通过后,计入4个学分。
专业实践包括教学实践和企业实践。专业实践时间一般安排在第2-4学期。专业实践前要提交实践计划,实践结束后要提交实践总结报告。学院在实践中间要进行中期检查,在实践结束后要进行实践效果评价。
教学实践工作量约折合讲课20课时,教学实践的形式可以是助课、指导本科实验、实验室实习、指导本科生课程论文、辅助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给本科生作学术报告等多种形式。教学实践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2级,分别计1学分、0学分。
企业实践为参加产学研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基地等企业的产品开发、工程设计、应用研究、项目管理、调研分析活动,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实践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2级,分别计3学分、0学分。
(2)科学技术前沿报告与学术研讨(1学分)
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完成科学技术前沿报告与学术研讨学分,包括:
① 科学技术前沿报告: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必须公开做1次学术前沿报告;
② 学术研讨: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必须参加本专业的学术活动10次以上,且必须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国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至少1次。
(3)论文开题与中期考核(1学分)
研究生在进入论文研究阶段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文献准备,了解本人主攻方向的相关研究历史和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研究题目,并作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开题原则上在第2学期完成,最迟在第3学期初完成。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1年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实行中期考核制度,一般安排在第3学期,主要考核其课程学习情况、导师对研究生学习和科研能力的评定,最后由学院做出考核意见。
论文开题与中期考核,通过后,计入1学分。
(4)综合能力提升(1学分)
① 参加各类科技竞赛类活动
参加市级及以上科技竞赛或研究生党总支及学院组织的各项科技竞赛类活动。
② 获得科研成果
在学位申请时学校要求必须达到的学术成果要求之外,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获专利授权、或获得其他科研成果。
③ 研究生休学进行创业,学院根据研究生创业总结,考核通过后,计入1个学分。
④ 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国内或国际会议/论坛、境内或境外学术交流、或至少听取5次学术讲座。
六、学术成果
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至少须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人所学专业有关的中文核心学术论文1篇,以青岛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与导师共同发表的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可为第二作者)。由于时间原因,学术论文不能正式出版,需提交编辑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以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第一发明人必须为其导师)和“青岛理工大学”为权利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实用新型授权1项。于时间原因,专利不能获得授权证书,则需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授权通知书。
七、论文工作安排
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工作包括文献阅读、课题调研、选题报告、理论分析、实验研究、撰写论文等。
1、论文选题。一般应在第2学期内确定论文选题范围,最迟不得晚于第3学期的第2周确定毕业论文题目,并通过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其中书面报告内容包括:选题意义、国内外发展动态、论文研究要求、研究方案、实验手段及时间安排等。
本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与应用价值,并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具体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选取:
(1)工程技术项目、工程管理项目的规划、工程设计、设施、实施;
(2)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
(3)交通设施与装备的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制;
(4)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国外先进技术项目;
(5)工程项目的分析、试验,仿真等;
(6)其它相关应用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和预先研究。
选题审核通过后,制定研究生论文工作计划,明确论文完成的主要内容、技术要求和进度安排等。若在执行中有较大变动或调整,必须经导师同意、院系批准,报研究生处备案。
2、论文中期检查。论文工作中期,院系和专业教研室要会同导师对研究生论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以保证论文进度和质量。一般在第3学期末进行。
3、论文撰写。学位论文必须在校内导师或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联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用中文撰写,论文工作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字数一般为3-5万。论文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类论文或技术研究类论文。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如下基本要求:
(1)文献综述。对选题所涉及的工程实际问题的国内外状况应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
(2)工程实际应用背景描述。对论文研究工作的背景、技术难度、理论深度以及研究成果的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
(3)知识的综合运用。综合运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要解决的工程实际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并运用已有的理论知识,解决工程实际问题。
(4)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按《青岛理工大学授予学位论文工作细则》,并参照《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进行组织。
4、预答辩。为了保证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学院在学校要求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审查之前的1-2个月内,组织研究生进行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指导学生进行改进,对存在重大问题或者远达不到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的学生,建议其推迟提交学位论文审查的请求。
5、正式答辩。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按《青岛理工大学授予学位论文工作细则》、《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的要求组织论文评审及答辩,答辩通过者送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并提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再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评。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本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完成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等规定的培养环节,提出学位申请,通过论文答辩,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授予学位的意见,经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达到培养标准,可获得本领域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车辆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表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学期 |
考核方式 |
要求 |
学 位 课 |
公共 学位课 |
M99900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36 |
1 |
考试 |
必修 |
5学分 |
M9990002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 |
18 |
1 |
考试 |
必修 |
M9990029 |
综合英语 |
2 |
40 |
1 |
考试 |
必修 |
基础 学位课 |
M9990005 |
数值分析 |
3 |
48 |
1 |
考试 |
必修 |
≥12学分(按研究方向必修,其他方向可选修) |
M9990007 |
弹性力学及有限元 |
3 |
32 |
1 |
考试 |
必修 |
M0050101 |
机械振动工程 |
2 |
32 |
1 |
考试 |
必修 |
专业 学位课 |
汽车电子控制与电动汽车技术 |
M0050102 |
电动及混合动力汽车技术● |
2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M0050103 |
汽车电子控制技术 |
2 |
32 |
1 |
考试 |
必修 |
车辆系统动力学 |
M0050104 |
自动控制理论 |
2 |
32 |
1 |
考试 |
必修 |
M0050105 |
车辆系统动力学 |
2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车辆NVH与安全技术 |
M0050106 |
汽车安全技术 |
2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M0050107 |
车辆噪声控制技术 |
2 |
32 |
1 |
考试 |
必修 |
非 学 位 课 |
公共 选修课 |
M9990014 |
体育专项课 |
1 |
30 |
1 |
考试 |
必修 |
2学分 |
M9990030 |
学术英语写作 |
1 |
20 |
2 |
考试 |
必修 |
M9990011 |
第二外国语-韩语 |
1 |
48 |
2 |
考查 |
选修 |
≥6学分 |
M9990012 |
文学欣赏课 |
1 |
20 |
1 |
考查 |
选修 |
M9990013 |
音乐欣赏课 |
1 |
20 |
1 |
考查 |
选修 |
M9990034 |
雅思 |
2 |
40 |
2 |
考试 |
选修 |
M9990035 |
托福 |
2 |
40 |
2 |
考试 |
选修 |
M9990028 |
工程伦理 |
1 |
16 |
2 |
考试 |
必修 |
专业 选修课 |
汽车电子控制与电动汽车技术 |
M0050107 |
车辆现代测试技术及分析 |
1 |
16 |
1 |
考查 |
选修 |
M0050109 |
汽车制动理论★ |
2 |
32 |
2 |
考查 |
选修 |
车辆系统动力学 |
M0050115 |
车辆传动系统分析 |
2 |
32 |
1 |
考查 |
选修 |
M0050117 |
车辆能量回收与利用技术 |
2 |
32 |
2 |
考查 |
选修 |
车辆NVH与安全技术 |
M0050110 |
汽车现代设计方法 |
2 |
32 |
2 |
考查 |
选修 |
M0050114 |
汽车人机工程学 |
2 |
32 |
2 |
考查 |
选修 |
必修 环节 |
M9990025 |
论文开题与中期考核 |
1 |
|
2/3 |
|
必修 |
7学分 |
创新创业 活动 |
M9990026 |
综合能力提升 |
1 |
|
1-2 |
|
必修 |
M9990024 |
科学技术前沿报告与学术研讨 |
1 |
|
1-2 |
|
必修 |
M0050004 |
专业实践 |
4 |
|
1-4 |
|
必修 |
总学分 |
不低于32学分 |
补修课 |
|
汽车构造 |
2 |
32 |
|
考试 |
必修 |
跨学科或同等学力的至少选2门,不计学分 |
|
汽车理论 |
2 |
32 |
|
考试 |
必修 |
|
汽车设计 |
2 |
32 |
|
考试 |
必修 |
注: 1. 按照规定设定课程门数:合理设置全英文/双语课程,每个专业类别/领域至少开设2门,并在培养方案中进行标注; 2. 在含有实验学时的课程后标注“(含实验)”。 3.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应加修由导师指定的本科层次主干课程(至少2门),不计学分。 4. 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需将《工程伦理》纳入公共必修课,将人文素养课程纳入选修课程。 全日制工程类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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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课程名称后标“●”,为双语授课课程;标“★”,为案例课程。
附件1: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
(2)提前毕业离校时须修业满2.5年以上,且已修完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公共学位课、基础学位课、专业学位课的成绩为80分及以上,专业选修课成绩为85分及以上,其他成绩合格,无重修和补考情况。
(3)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时,至少应以青岛理工大学为第1署名单位、以第1作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录用2篇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含1篇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论文);或者至少以第1发明人、第1权利人为青岛理工大学,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导师为第1发明人,研究生为第2发明人,等同于研究生为第1发明人)且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1篇(第1作者或者导师为第1作者、研究生为第2作者)。
(4)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者,必须参加论文盲审,并在学校统一规定的答辩时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5)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学术活动要求。